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0年1月12日-15日在天津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女个人赛和团体赛
U10组(2010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U12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
U14组(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U16组(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棋牌管理中心及相关单位、行业体协、县(市、区)级及以上象棋协会、各中小学校、具有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俱乐部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须报领队或教练1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参赛资格
参赛运动员应是身体健康的青少年,并符合所报组别年龄要求。
五、比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
(二)视各组报名情况确定男、女个人赛比赛办法和轮次。
(三)各组团体赛均采用队员总分制。即根据各队同年龄组成绩最好的二男一女个人名次之和计算团体名次。不足二男一女的代表队,不计算团体成绩。
六、奖励办法
(一)男、女个人组:11人(含)以上的组别录取前八名;8至10人的组别录取前六名;不足8人的组别录取前三名。
(二)团体各组:8队(含)以上的组别录取前六名;不足8队的组别录取前三名。
(三)各组别男、女个人和团体录取名次均颁发荣誉证书,前三名均分别颁发金、银、铜牌。
(四)棋手技术等级申报,参照《中国象棋协会棋手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附表一中“全国象棋少年锦标赛”对应组别标准执行,并根据参赛单位和人数,酌情调整晋级名额,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七、报名与报到办法,另行通知。
八、其他
(一)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突发疾病、交通意外、第三者伤害等在参赛期间及往返途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
(二)技术联席会定于赛2020年1月11日晚19∶00召开,各参赛单位须由领队或教练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联席会召开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